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豫工信联企业〔2022〕79号)精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决定共同举办第七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许昌市分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
二、大赛时间
2022年7月12日—8月15日
三、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共同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发掘和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优秀团队,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推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和成长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助力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
四、参赛条件与报名
(一)企业组
1.在我市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团队核心成员,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3.企业创新项目不得参加创客组比赛;
4.无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参赛报名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以下统称参赛者)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通过“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官网(http://www.smeha.cn,技术支持电话:0371—65509929)注册报名(流程见附件),未注册登记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往届“创客中国”河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项目,不得参加本届大赛。
五、工作安排
1.组织参赛。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各类优质中小企业(各地需推荐不少于10%省级“专精特新”企业)参赛;发动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创客等参与大赛活动,结合“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为大赛报名提供公益性辅导、咨询服务。对积极推荐参赛项目以及推荐参赛项目质量较高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支持。
时间:2022年7月底前
2.专家评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组织专家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前10名(企业组前6名、创客组前4名)项目,并对推荐项目进行知识产权稽核并出具无争议证明。
时间:2022年8月15日前。
六、支持政策
(一)培训支持。对参加本次大赛的企业、创客,在报名参加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时优先予以安排。
(二)政策扶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相关规定,对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0强、50强企业组名单的企业,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中予以政策支持。
(三)宣传展示。通过新闻媒体、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渠道,对参赛项目、“双创”资源和对接成果进行展览展示、宣传报道和服务推介。
(四)投融资对接。向知名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河南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推荐,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大中小企业融通等活动,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五)落地入驻园区服务。支持入驻省级以上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享受最新创业扶植政策和创业孵化服务,加速实现产业化。
(六)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提供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上的检验检测、技术转移、工业设计、解决方案等技术服务,以及法律、人力资源、财务、知识产权等服务。安排创业导师和技术、投资、管理专家进行辅导。
七、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种宣传渠道,积极组织动员各类优质中小企业参赛,指导省级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等积极参与大赛各项活动。
(二)大赛通过公开透明和公平公正的方式产生推荐名额。对于重复申报、剽窃、侵夺他人创新成果,以及用其他不正当手段的参赛者,取消参赛资格。
(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统筹大赛和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赛事活动。
联系方式:2965055
附件:大赛注册报名流程
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许昌市财政局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