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消防安全制度
作者:王豪 闫冬 时间:2024-12-30 点击数: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各实验室项目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随时注意水电、排气通风、压力容器、实验设备以及消防设施是否存在故障,一经发现立即上报维修更换。
三、保证低压电器设备的绝缘性完好,特别是插座、插头、闸门开关的完整,各式线路的绝缘,如有破损应及时上报更换。
四、严禁在实验室内抽烟、乱接乱拉电线,严禁在电源附近放易燃易爆物品。
五、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时必须确保安全,要做到人离电断,插头拔掉,不得使用电炉烧水、烧饭。
六、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按时更换过期失效的灭火器。
七、实验人员必须熟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的摆放位置及掌握正确使用方法。
八、任何人员不得损坏、拆除消防设施及器材和警告性标志图案。
九、严禁占用安全通道,保证出口顺畅。
十、定期对实验室人员进行消防器材使用及消防技能培训,如发生意外须沉着冷静,果断采取有效措施。
十一、实验室值班人员离开时应进行安全检查、卫生检查,关闭门窗水电。
十二、若有意外事故,及时和校保卫处或有关部门联系妥善解决问题。